第A3版:要闻

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在穗召开

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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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粤法宣)昨日,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在广州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出席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推进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助推诉源治理,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

  会议指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司法为民、注重调解、重在“治未病”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特征,是人民法庭工作在理念、机制、方法、保障等方面的一次重要升级和优化。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独特优势。要以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多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解纷工作大格局,强化源头预防、全程调解。要坚持前端治理,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对接,主动融入、支持基层组织开展基层治理创新,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社会治理。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把诉调对接的“调”进一步向前延伸,加强对人民调解常态化业务指导,让人民调解、社会力量发挥好应有的作用。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一降两升三优化”为牵引,推出更多普惠均等、优质高效的司法便民、惠民、利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要求,要坚持久久为功,强化组织保障,做实工作措施,突出监督管理,推动创建示范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突出特色亮点,发掘自身优势,打造广东品牌。要坚持群众路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诉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创建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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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要闻 A3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在穗召开 章程2023-12-24 2 2023年12月24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