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文生)11月28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共同签署《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合作协议》,共建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为广大华侨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商事纠纷法律服务,更高水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涉侨商事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三地人员往来和经济交流日益频繁,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涉侨商事纠纷类案件数量显著增长。为破解涉侨商事法律事务办理难、域外法律查明难、涉外诉讼流程复杂等难点、堵点,满足华侨华人多元法律服务需求,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引进专业化、高质量的商事调解员队伍,更好适应华侨华人投资与扩大经贸往来的争议解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