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天研)昨天,市住建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日常维护与修缮资金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开始征求民意。意见稿适用于非国有传统风貌建筑的日常维护与修缮。日常维护资金补助每年5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万元/处;修缮资金补助8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处。对群体或大体量传统风貌建筑,可适当增加补助,原则上不超过最高金额的30%。
资金补助分为日常维护补助和修缮补助
意见稿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国有传统风貌建筑日常维护与修缮的资金补助,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非国有传统风貌建筑资金补助类别分为日常维护补助和修缮补助。日常维护补助是指对传统风貌建筑进行日常清洁养护、防渗防潮、白蚁防治、零星修补、维护防灾设施、抢险加固以及不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外部修缮、内部装饰等进行补助。修缮补助是指对涉及加建、改建、扩建并依法申请办理规划、建设手续的修缮工程进行补助。
“负面清单”相关情况不享受补助
意见稿提到,申请日常维护资金的项目应整体符合保护图则的各项要求,不存在禁止行为,各类保护要素符合保护标准。申请修缮资金补助的项目可按工程完工时间追溯3年,并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整体按照保护图则的要求使用、利用、维护、修缮,不存在禁止行为,各类保护要素符合保护标准;二是依法建设,工程手续完备。
意见稿公布了“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的传统风貌建筑,不予受理资金补助申请:擅自加建雨篷、亭廊、阁楼等违法建设的;擅自改变原有外立面、高度、体量等风貌特色的;外立面破败、开裂、脱落严重的;乱挂空调室外机、防盗网、雨篷等设施影响原有建筑风貌的;修缮后仍达到严损房或C、D级危房等级的;擅自拆除、移动、涂改或者损毁保护标志牌的;其他不符合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求的。存在上述情形的,保护责任人整改符合要求后,可重新申请下一年度的资金补助。
修缮资金补助800元/平方米
补助标准方面,意见稿提到:日常维护资金补助每年按照50元/平方米予以发放,最高不超过3万元/处。修缮资金补助按照800元/平方米予以发放,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处。对群体或大体量传统风貌建筑,各区可根据财政状况适当增加资金补助力度,原则上不超过最高金额的30%。
资金补助核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载明的合法产权面积为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以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图则载明面积为准;申请人对保护图则载明面积存疑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测绘单位进行现状测绘并以最终现状测绘面积为准,违法建设面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