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陈健儿)记者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中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工作,中山全市已启动“交验即发证”工作。“交验即发证”,是指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在取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的当天,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就为提出申请的权利人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验即发证”适用范围为全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工业厂房等项目。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有“交验即发证”服务需求的,可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登记中心或分局窗口申请设立自然幢、房屋分户图和不动产单元表等地籍调查成果。工程建设项目在完成规划条件核实后,市、镇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实施“容缺受理”服务,指导权利人准备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并进行预审。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符合首次登记条件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即可同步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