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肖坤友、纪曼婷)今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等,一律按照“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广州铁路公安局佛山公安处11月3日晚通报,近日,佛山铁路警方查处了广东地区首例在高铁站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案件。
10月30日19时许,阳江站派出所民警在站台开展巡逻查控工作时,发现二站台停靠的列车旁有一名男子突然晕倒,身体滑落至站台边缘。情况紧急,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同时呼叫就近的车站工作人员前来协助。民警到达现场经过简单处理后,男子逐渐恢复了意识。
过量吸食晕倒在站台
在民警的询问下,男子称当日是从广州南站乘坐高铁准备回茂名家中,经过阳江站时趁着列车停靠站台便出来透口气,没想到突然间感到身体不适、头晕目眩。
然而,男子过于亢奋的精神状态和异常的言行举止让民警察觉出不对劲,于是开展盘问检查。经核查,男子有吸毒前科,民警在其右边裤袋内查获4支电子烟,随后民警将该男子传唤至阳江站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检测,男子抽的电子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其尿检结果也显示依托咪酯呈阳性。随后其承认当日有多次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违法事实。原来,该男子在站台晕倒并非由于突发疾病,而是在乘坐高铁过程中烟瘾犯了,想趁着列车到站停靠的时间匆忙吸上两口“毒烟”,却因过量吸食晕倒在站台,而后被民警查获。
最终,警方依法对该男子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收缴其携带的电子烟。
铁路警方提醒: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已被明确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目录,贩卖可能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而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请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