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10月31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划定2024年度省主要河道(广州辖区内)和广州市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下称《公告》)发布,共划定省主要河道(广州辖区内)采砂禁采区二条(段),市管河道采砂禁采区十二条(段)。这些河道内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
划为禁采区的河道:
(一)省主要河道(广州辖区内)
1.自东江北干流东莞市石龙北起向西至白鹤洲转向西南,经狮子洋水道至珠江虎门大桥止的干流河道。
2.自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紫坭,经沙湾水道,至南沙区沙仔岛止的干流河道。
(二)广州市管采砂河道
1.流溪河干流:良口坝以下至流溪河河口;2.新街河干流:莲塘新村至新街河河口;3.白坭河:花都区与清远市交界处至鸦岗(含国泰水);4.珠江西航道(鸦岗至洲头咀);5.珠江前航道(洲头咀至大濠沙);6.珠江后航道(洲头咀至黄埔新港);7.蕉门水道:西樵头(与沙湾水道交界处)至南沙水文站(含西樵水道);8.骝岗水道:鱼窝头南边水闸至万洲尾(接蕉门水道);9.上横沥水道:义沙围沙头顶至灵山七一尾(接蕉门水道);10.下横沥水道:义沙围沙头顶至安益围尾(接蕉门水道);11.洪奇沥水道:三善滘水文站至万顷沙西水文站;12.三枝香水道:番禺区洛溪村(接后航道)至番禺区新基水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