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SA13版:佛山新闻

市民买“房”遭遇糟心事——

办公用房改建成“公寓”,是谁之责?

刘鹏飞、黄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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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广场办公楼一”外立面挂有“途客中国轻居”字样。

记者走访看到,该办公楼部分楼层测绘报告显示为公共厕所的位置被改建成“公寓”的样式。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鹏飞、黄健源

  近日,有市民陆小姐(化名)向本报反映:此前,她购买了位于南海大沥的中铝广场办公楼(中铝时光谷)的一个单元,不过临近收房却遇上了糟心事。她表示,该项目开发商中铝国贸佛山投资有限公司将“中铝广场办公楼一”五楼以上原规划为办公用房性质的房间以及每一层的公共厕所改建成公寓。陆小姐认为,该项目办公用房、公共厕所改建成公寓系开发商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进行查处,并要求开发商按照改建后的现状,重新办理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房屋规划用途、重新测绘、重新验收。对此,记者采访了南海区有关部门及开发商。

  市民报料:

  开发商将办公用房、公共卫生间违规改建成“公寓”

  近日,市民陆小姐向记者报料称,她购买的房屋是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的中铝广场(中铝时光谷)办公楼一的一个单元,然而收房时,开发商对房屋的改动让陆小姐“顶唔顺”。“开发商中铝国贸佛山投资有限公司将‘中铝广场办公楼一’五楼以上的原规划为办公用房性质的房间以及每一层的公共厕所改建成公寓。”陆小姐说,开发商的这个行为明显违法。

  陆小姐说,2021年她与先生来到中铝广场来看房时,“当时销售介绍说,中铝广场位于‘南海之门’附近,且位于南海城市中轴中心附近和广佛商贸城的核心区域,发展前景很好。”陆小姐在销售的“游说”下,她和先生决定交钱购买。陆小姐表示,她支付了21万多元“首付”,再加上5万元“中介费”,总共支付的资金超过26万元。

  陆小姐表示,办公用房、公共卫生间违规改建成公寓是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她要求要么开发商按照改建后的现状,重新办理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房屋规划用途、重新测绘、重新验收;要么退还相关购房费用。

  记者走访:

  有部分楼层公共厕所被改建成“公寓”

  接到报料后,记者日前走访了“中铝广场办公楼一”13楼~38楼,在其中一层记者打开一间房门发现,房屋里安装了抽油烟机和灶台,并分割出卫生间,安装了花洒。记者在“中铝广场办公楼一”13楼看到,报料人陆小姐所说的原本规划在楼层间的公共厕所也被改成了两间“公寓”,室内均有独立卫生间、灶台等设施。

  同样,记者发现,在该栋15楼已经有不少人入住。其中一位入住的业主陈姨(化名)告诉记者,她与老伴于去年入住,所买的“公寓”面积为40多平方米。在其住所,记者看到,室内有一个卧室,以及独立卫生间、灶台等,可供住户日常居住。

  随后,记者以看楼的名义联系中铝广场的物业管理处。在一名物管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中铝广场办公楼一”33楼一房间观看。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都是‘公寓’,如果想租一个或者买一个既可居住又可办公的地方,可以根据需求购买或者租相连的几间公寓,并打通变成办公室。”

  焦点关注——

  问题1:报料人是否知道购买的房屋为“公寓”?

  购房者陆小姐:购房时销售说房屋为商住两用的“公寓”

  购房者陆小姐表示,买房时,销售人员介绍说“这是商住两用的公寓”,但样板房为办公室,且购房合同上注明了该项目的性质为办公用房。那么,当时购房者为何没有提出异议?陆小姐说,签合同时并未发现这个细节,便签了合同。后来房屋交付时发生争议,有购房者去住建部门投诉称“没有按公寓标准验收”,住建部门回复称该项目为办公用房,让购房者按办公性质使用。此时,她才知道房屋是办公用房的性质。

  问题2:办公用房变公寓?

  开发商:“业主买了以后怎么去改建,我们也管不了”

  对于“办公用房变公寓”的问题,记者联系了中铝国贸佛山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严峰了解情况。严峰表示,“业主购房以后,跟第三方公司有装修协议,我们卖房和交楼都是按照规划和网签的规定去做,房屋是属于办公性质,至于业主买了以后怎么去改建,我们也管不了。

  住建部门:

  “建设单位反馈其公司不存在违规问题”

  对于该项目涉嫌将办公用房改为公寓的问题,此前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该项目部分投诉的购房者进行回应称,“市民委托装修公司进行房屋室内装修改造,属于个人行为,故建设单位反馈其公司不存在违规问题”。

  购房者陆小姐:

  “购房者尚未收楼,何来安排装修?”

  对于开发商等的回复,陆小姐并不认可。陆小姐认为,“根据《装修合同》约定,装修开工应在购房者收楼后进行,购房者尚未收楼,何来安排装修?”

  陆小姐介绍,对于中铝广场办公楼一的相关装修工程,购房时开发商名义上让购房者与佛山市中格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格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由中格公司“免费”装修。但实际上,销售人员向购房者推销的公寓均是带精装,装修赠予只是一个幌子,目的是方便开发商毛坯验收过关后改建成公寓。

  问题3:公共厕所也变成公寓?

  业主反映:每一层都有一个公共厕所

  陆小姐反映,根据测绘报告显示,“中铝广场办公楼一”5楼以上每一层都有一个面积约37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根据其他购房者提供的视频反映,一位购房者带租客承租中铝广场办公楼一的办公用房,但中铝广场的工作人员告知“中铝广场办公楼一”均为公寓,每一层都没有公共厕所。陆小姐还向记者提供了另一名购房者曾先生所获得开发商出具的一份《承诺书》。该购房者曾先生购买了该项目(中铝时光谷)8楼的单元,而《承诺书》上明确:“在交付客户收楼时8楼之一之二单元(原公共卫生间处)将改作其他用途,不作卫生间使用,如交楼时仍未整改完成,则客户所交房款全额退还”。

  部门回应——

  住建部门:

  “关于房屋用途和违章改建方面的问题应以自然资源和城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对于“办公用房改成公寓”,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回应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涉及“商改住”问题,涉及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住建等多个职能部门,“关于房屋用途和违章改建方面的问题应以自然资源和城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自然资源部门: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对于“公共厕所改建成公寓”的问题,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回应称,经核查,办公楼一规划有集中设置的厕所,属于共有部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现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城管部门:

  “改变规划用途的问题不属于我局执法职能”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应称,“中铝广场办公楼一”五层以上涉嫌存在将办公用房改为公寓使用的情况,该改变规划用途的问题不属于该局执法职能。在违建方面,该局指导镇街实施的是规划类执法职权,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均没有针对这此类情形的处罚条文规定。因此,南海区城管部门认为,该事项不属于该部门的管辖和查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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