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通知,9月25日起,银行将开始下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对于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均可享受该政策利好。
多家银行表示,主要采取“利率变更”方式。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将于9月25日起主动按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申请,借款人也不必重新签订合同。
不过,“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房贷利率仍使用固定利率没有转换成LPR、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的三类贷款人,都需要向银行主动发起申请,9月25日起可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