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天研 通讯员穗建)19日,市住建局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意见稿着重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两调整两完善”:调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线准入限额,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完善公租房保障审核及监管机制。
意见稿降低了公租房保障家庭的收入线门槛,拟将公租房收入线准入限额从现行的35660元/年提高到49952元/年。同时,对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放宽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至政府公布标准的130%。
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将提高。意见稿拟将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从现行的30元/平方米/月提高到35元/平方米/月,对于按标准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租赁补贴不足200元的家庭,按照200元/月予以发放。
意见稿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在现有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群体的基础上,拟增加三级及以上残疾人家庭,在轮候期间即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同时,意见稿拟对于申请轮候公租房的家庭,曾参加配租意向登记未获配租且轮候时间超过5年仍未获配租的,可申请在后续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意见稿完善公租房保障审核及监管机制:拟对于全体保障对象均年满60周岁的在保家庭,期满审查时不再审核收入和财产,给予老年人住房困难群体稳定的居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