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都市新闻

制售的“炸鸡柳”不合格
广州一高校学院被罚

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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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9月6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就暨南大学华文学院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加工制售的“炸鸡柳”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8元,并处20000元罚款,罚没款总额20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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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高校学院被罚
何颖思2023-09-07 2 2023年09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