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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 A股可“100+1”申报

深沪两市交易所研究允许股票基金申报调整为100股(份)起、以1股(份)为单位递增

  8月10日晚间,上交所发文表示,目前沪市主板股票、基金等证券的申报数量应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拟调整为100股(份)起、以1股(份)为单位递增。深交所也在官网发文称,研究将深市上市股票、基金等证券的申报数量要求由100股(份)的整数倍调整为100股(份)起、以1股(份)递增。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王楚涵

  上交所和深交所在昨日晚间的公告中提到,加快在完善交易制度和优化交易监管方面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以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交易便利性和通畅性,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市场吸引力。

  研究允许证券申报数量可以以1股(份)为单位递增

  两大交易所提到,举措一是研究允许股票、基金等证券申报数量可以以1股(份)为单位递增。目前沪市主板股票、基金等证券的申报数量应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拟调整为100股(份)起、以1股(份)为单位递增。该机制调整有利于降低投资者交易高价股的成本,便利投资者分散化投资,提高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难度、降低产品跟踪偏离度,对股票、基金等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研究ETF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

  举措二是研究ETF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不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市场机构在调研中普遍反馈希望ETF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进一步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ETF的需求。

  三是优化交易监管,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提升监管透明度。上交所提到,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平衡好保持交易通畅和打击过度投机,保障市场功能有效发挥。深交所称,要着重对异常交易行为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防范交易风险,守牢监管底线,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下一步,两大交易所表示将推动相关举措尽快落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以固定价格在交易时段外交易ETF,增加了交易时间,也更方便投资人随时变现。”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表示。他建议,交易所制度应该尽量和全球成熟资本市场接轨,未来增加更多金融衍生品工具,才能更好地吸引内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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