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纳 实习生蔡烨琳)近年来,随着自媒体网络平台崛起和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企业为了宣传推广,开始运营自己的自媒体账号,而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一公司却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公司法定代表人用手机号注册申请了一抖音号,交给股东管理运营,后遇股东退股,这个账号应该归谁?
小邵与小房共同设立了A公司,股份各半。为了给公司宣传推广,A公司法定代表人小邵的手机号注册了一个抖音账号,并进行了企业认证,经过运营,案涉抖音账号累计拥有了50万粉丝。
案涉抖音号一开始由公司员工运营,在员工离职后,由小房接手了该抖音号的管理工作。后小房私自将该抖音号绑定的手机号变更为自己的手机号,并用其个人身份证号进行了实名认证。
2021年4月,小房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作价30000元转让给小邵,但未返还案涉抖音号。后来,A公司发现小房不仅设立了B公司,还将案涉抖音号的企业认证由A公司变为B公司,用户昵称也由“A烧腊培训”变为“B烧腊餐饮培训”。因与小房多次交涉未果,A公司遂将B公司、小房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返回案涉抖音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归纳了案件两个争议焦点。一是案涉抖音号设立时的使用权归谁?经调取案涉抖音号注册及变更信息显示,案涉抖音号以原告法定代表人小邵手机号注册成立,并以原告名义完成企业认证,与小房所述是用其手机号注册开立不一致,小房存在不诚信陈述,故案涉抖音号的使用权应为原告所有。
二是案涉抖音号在小房退股时有无进行再分配?小房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变更账号绑定手机号及进行实名认证一事已取得原告的同意。法院认为,案涉抖音号在小房退股时并未进行明确分配。综上,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案涉抖音号,并协助办理账号变更手续。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