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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放宽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资格条件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未来,东莞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资格或进一步放宽。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资格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所需符合的条件,首次销售保持不变。在首次销售后住房还有剩余的情况下,申请人群放宽到全市进行第二阶段销售,并做了相应改变。

  根据征求意见稿,承购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由满3年变为满1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由满5年变为满2年;近期需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或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另外,承购人还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

  学历或职称要求方面,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此项条件只适用于配建安居房房源)。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购人可按以下顺序优先分配: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条件;符合原政策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据悉,申购条件涉及对婚姻、户籍、养老保险、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各批次配售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据了解,“三限房”是指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无房家庭供应,属于共有产权住房。不同地区的共有产权房产权分配比例不一。在东莞,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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