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ZSA1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落地中山

“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让中山企业受益。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马思文、谷森摄影报道)7月26日,中山市正好贸易有限公司对一票来自澳大利亚、经深圳蛇口港水运转关进口的货物申请“内河运费扣减”,经拱北海关所属中山港海关审核相关材料,系统扣减该批货物完税价格中的16800元内河运费后再行计税,企业节省税款2658.6元。这是拱北海关关区首票进口货物“内河运费扣减”业务,也是该关围绕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降低企业通关成本采取一系列工作举措取得的具体成效之一。

  据了解,中山市外贸企业很大一部分货物是经深圳、广州等地枢纽港水路转关进口。在国际贸易中,转关进口货物的运费包括海运与内河运输两段,通过到岸价格(CIF)成交方式进口的货物,由于运费是全程运费,内河段运费包含在货物整体运费中,企业难以将内河段运费单独区分开来,只能包含在海运运费中一起申报纳税。5月30日,海关总署下发了相关工作指引,明确了在全国海关实施内河运费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新举措。

  为助力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中山港海关前期对中山市重点进口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在拱北海关关税处的指导下摸清内河运费价格构成及影响因素,确定了客观、可量化的扣减依据。并在辖区各水运口岸召开专题政策宣讲会,向企业介绍相关政策的出台背景、适用条件,加强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指导,助力企业用好用足新举措。

  “我们很多货物是从深圳等地转关到中山口岸进口,海关等部门积极推动‘内河运费扣减’落地,悉心指导,帮助我们享受到了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预计一年可以节省成本近10万元。”中山市正好贸易有限公司报关负责人许健维说。

 
     标题导航
   第A1版:头版
   第A2版:要闻
   第A3版:要闻
   第A4版:评论
   第A5版: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
   第A6版:要闻
   第A7版:要闻
   第A8版:对话广州女艺术家
   第A9版:要闻
   第A10版:经济
   第A11版:广东
   第A12版:大湾区观察
   第A13版:都市新闻
   第A14版:体育
   第A15版:健康周刊
   第A16版:文化
   第DGA13版:东莞新闻
   第FSA13版:佛山新闻
   第SZA13版:深圳新闻
   第ZSA13版:中山新闻
中山赴浙招商 一日签下两协议
“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落地中山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行政审判白皮书
上半年中山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933件次
中山坦洲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中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考核中获佳绩
暑期过半,中山港客运口岸超5.9万人次旅客出入境
广发银行揽获天玑奖“粤港澳大湾区杰出服务银行”“杰出银行理财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