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文生)《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江门市新型储能产业产值规模计划超500亿元,储能电池产能达40GWh,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260万千瓦以上。力争培育产值超过100亿元企业1家以上,超50亿元企业5家以上,超10亿元企业10家以上。大幅提升江门市新型储能优势产业竞争力,打造功能定位明晰、配套设施完善、产业链条完整、规模效应明显的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正极材料集聚区和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发展布局、重点方向、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实施方案》强调,根据江门市产业发展基础、资源配套条件及环境承载能力,精准定位细分领域,统筹构建新型储能产业“一基地四片区”的产业发展格局。
“一基地”即根据省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方面赋予江门建设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正极材料集聚区、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区等功能定位,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龙头骨干企业,串联电池制造、电池材料、系统集成、回收利用、储能应用等全产业链,壮大江门储能电池制造规模,加快拓展建设储能应用示范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全力打造省新型储能产业基地。
“四片区”总面积超7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凤山湖、江睦、银湖湾、广海湾四个相对集中的片区。其中,凤山湖片区面积约30平方公里,包括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广东(江门)硅能源产业园,重点建设储能电池和电池组件生产基地。江睦片区面积19.1平方公里,包括安全应急产业园、新能源汽车“双碳”产业园、新型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园,打造新型储能系统集成集聚区。银湖湾片区面积11.5平方公里,包括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园,重点建设新型储能电池材料生产和电池回收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基地。广海湾片区面积11平方公里,包括电力装备产业园、广海湾能源“双碳”产业园,重点建设电力装备制造和新型储能场景应用基地。
《实施方案》提出重点构建江门市新型储能“1+3+1”发展体系,着力打造新型储能电池制造一个核心产业,重点提升新型储能材料、储能系统集成及装备制造、电池综合利用三大产业发展水平,拓展一个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实施五大方面共计16项任务。一是突出创新驱动引领,加快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大新型储能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力度。二是聚力招商引资提效,强化产业链招商,聚焦重点区域招商。三是强化产业支撑带动,梯度培育产业主体,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提高产业空间承载能力,壮大提升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实力。四是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鼓励电力用户建设分布式储能电站,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多场景应用。五是加大资源要素支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提升新型储能安全管理水平,优化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