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治家 摄影报道)8月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下称《执业规定》)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办法》)正式实施。实施首日上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就收到4名澳门医疗人员申请执业注册。
《执业规定》经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法规允许符合条件的澳门15类医疗人员在澳门从事相关执业活动满2年后,经注册并取得执业证书,便可在合作区范围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配套规范性文件《注册办法》具体明确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执业注册申请流程、申请材料、开办中医诊所及监督管理等内容,确保法规落实落细。法规的落地将进一步便利澳门医疗人员跨境执业,拓宽澳门居民就业空间提供更多元选择,也更进一步落实服务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初心与使命。
新法规实施首日上午,4名澳门医疗人员率先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卫生健康处提交执业注册申请,其中2名亲自前往窗口办理,2名委托其所在医疗机构代表前往窗口递交材料,执业类别涵盖医生(妇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和中医生。
递交执业注册申请材料的澳仕医疗中心中医生梁伟衡表示,注册申请材料受理过程非常方便快捷,而且所需材料也较以往简化不少。当被问及为何选择在横琴和澳门两地行医时,他表示,首先两地日趋便利的交通环境,为他创造了兼顾两地行医的条件,同时新法规有效衔接了澳门法律法规,便利澳门15类医疗人员在横琴执业,也为他提供了与内地医疗人员交流学习的机会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