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真金白银,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力撑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记者昨日从松山湖高新区获悉,《关于推动东莞新材料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近日正式印发,这一新政将从加快大项目建设、支持引进优质项目、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等方面,持续推进东莞新材料产业优质发展,政策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生物医用材料、先进陶瓷材料、高分子与复合材料等领域,以此提升新材料企业的竞争力。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马骏 受访单位供图
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配套资助
在加快大项目建设方面,按照这一实施细则,对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20亿元(不含)、20亿元-50亿元(含)、50亿元以上,且设备投资不少于40%的基地新引进或增资扩产项目,在土地成交3个月内开工建设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开工建设奖励。达产奖励方面,在土地成交后24个月内投产并统计上规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投产上规奖励。
同时支持引进科技含量高的优质项目,企业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并在政策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省发改部门、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等立项,且第一承担单位获得资助总额为15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验收通过后,按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所获国家、省资助的30%给予配套资助,每家企业每年配套资助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成果转化3年资助不超1000万元
实施细则还提出,凡依托松山湖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的创新样板工厂团队或产业化公司等在基地开展成果转化的新材料产业化项目,按每年实际总投入(包括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研发和产业化活动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费、材料费、燃料和动力费、外协费、场地租赁费等)的20%进行资助,3年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这一新政还将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配套资助,以此激励新材料企业大胆先行先试。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的补助项目,且获得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新材料保险投保年度保费的80%)的新材料生产企业,按照新材料保险投保年度保费的20%进行资助;对首次纳入该补助项目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舒筋活血提升新材料企业竞争力
该政策还注重提升新材料企业制造竞争力,以激励其在市场上更好地站稳脚跟。对首购首用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中重大(点)技术装备的企业,按照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而松山湖产业发展基金亦优先支持在基地内注册的新材料企业,推进财政资金在企业壮大、项目建设、产业集聚等方面发挥引导效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同时优先引进和扶持基地内高成长企业和重点项目。
这一新政也将加大环保投入和环保扶持力度。按照实施细则,凡基地内按相关程序开展处理废气废液废弃物等环保工作并产生环保投入的新材料生产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环保服务费用及相关环保设施的固定投入部分的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