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出:
●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
●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
●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
●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
●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龙乐乐
据新华社消息,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专家表示,推动中心城区旧村改造,将提升中心城区空间品质,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同时,通过推动城中村改造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于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超大城市8个,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全国特大城市11个,分别为杭州、东莞、西安、郑州、南京、济南、合肥、沈阳、青岛、长沙、哈尔滨。
专家解读
提升居民居住质量 保留原有的生活气息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马向明在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动中心城区旧村改造,将提升广州中心城区,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空间品质。
据了解,城中村一直是许多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外来人口选择的居住地,但与此同时城中村又是发展薄弱、公共服务较为短板的区域。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在超大特大城市推动城中村改造能够将供给侧结构改革和需求侧管理对接起来,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在改造的方向上,李宇嘉认为,新时期的城中村改造绝对不是大拆大建,而是以保留利用为主,根据实体经济和居民企业的需求,部分改变功能,同时还要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对公共服务短板缺失严重,民生诉求比较强烈的城中村优先改造。因此就需要加强城市体检,找出哪些是最迫切需要改造的。
对于外界关注的城中村改造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李宇嘉解读道:新时期的城中村改造不是房地产主导,而是要突出公益性,主要是解决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居民居住质量,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留“低成本、区位优”的租住和居住空间,保留城中村原有的、烟火气浓厚的生活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