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朝露)7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发布了12件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5件拟审议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发布了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部分草案,及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
12件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
1.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省应急管理厅起草)
2. 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草案(省生态环境厅起草)
3. 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草案(省水利厅起草)
4.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5.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草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起草)
6.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7. 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8. 广东省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条例草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
9.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草案(省科技厅起草)
10.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省司法厅起草)
11. 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草案(深圳市人民政府起草)
12. 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草案(省大湾区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牵头成立的省市联合立法工作专班起草)
5件拟审议的省政府规章草案
1.广东省水域治安管理办法(省公安厅起草)
2.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修订)(省公安厅起草)
3.广东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省司法厅起草)
4.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修订)(省自然资源厅起草)
5.广东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省农业农村厅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