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为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6月15日,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门店进行执法检查。
在番禺区平康路上,有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执法人员对门店进行突击检查。在第一家销售门店,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2台电动自行车踏板下方位置特别厚,让店员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一个托架。但按照合格证上的标注,电池托架并不在踏板位置。在第二家销售门店,执法人员抽取了1台电动自行车进行车速限制快速筛查,结果发现空载轮胎转速达到800多转/分钟,而其他车辆转速仅300多转/分钟,门店涉嫌对车辆进行了解码提速。
“刚才检查发现,2台电动自行车涉嫌加装外设蓄电池托架,1台电动自行车涉嫌解码提速,我们将把这些车辆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执法人员说道。
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了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案件线索信息双向通报。今年以来已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33家,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质量违法9宗,查获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66台。
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呼吁,广大消费者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购买时要重点检查所购电动自行车实物与合格证上明示的产品外观是否一致,查看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以及蓄电池的型号、种类和制造商等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一致。同时,要依法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注意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不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加装、改装。广大市民可通过12345、12315等热线举报、投诉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