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文生)日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2023年以来江门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情况,以及今年以来江门市大气、水、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2023年以来,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截至5月底,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3.9%,改善幅度位居全省前列,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评价空气质量的六项污染物指标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稳定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第二阶段标准值,二氧化氮浓度同比改善16.1%,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臭氧浓度同比改善3.8%。
据介绍,今年以来,江门市聚焦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污染物防控,印发实施《江门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及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等五大类32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深入实施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行动。
其中,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工业集聚区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截至5月底,已全面完成江门全市167个村级及以上工业聚集区、1057家涉VOCs排放企业第一轮次地毯式全覆盖执法检查。
在强化移动源监管方面,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全市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和重点防控区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1月至5月,通过入户检查、联合道路抽检等方式检查柴油车696辆,处罚、责令限期维修超标柴油车19辆,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7台,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34家,责令整改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