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交警在环市路、中山大道、新港路等70余条重点路段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记者现场了解到,以大北立交整治点、黄石东路与广云路交叉口为例,早高峰近一小时内,两处点位共劝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80余宗,大多数骑行者接受了“首违警告”处罚,但不少骑行者对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表示“蒙查查”。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设施大队蔡警官介绍,广州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整治,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切实规范通行秩序,改善交通安全状况。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逆行、不戴头盔、驶入机动车道、驶入禁止通行区域、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等行为。广州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共同营造有序、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叶作林、李斌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邱伟荣
涉电动自行车事故中 头部是最易受撞击部位
“你好,请问你的安全头盔呢?”昨日上午早高峰期间,在越秀区解放北路-环市中路路口附近,面对执勤交警的提问,相继被拦下的几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给出了“花式”答案:“出门太急,忘拿了”“太热了,放在箱子里了”“嫌麻烦,所以没戴”……
“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正确戴安全头盔,下次要记住了。”数名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执勤交警进行口头教育。其中,一名男子拿出头盔简单戴上后便想离开,被眼尖的交警一把拦住。
“头盔系带不扣好,一旦受到碰撞,头盔轻则发生移动,重则被甩落,均无法提供有效保护。”交警一边帮该名男子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一边叮嘱道:“插口位置扣紧后,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这才是规范的佩戴方法。”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头部是骑乘人员最易遭受撞击的部位之一。合格的头盔可以极大地提高人员生存概率。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大队卢警官告诉记者,当天上午近一小时内,大北立交整治点共劝导及查处违法行为30余宗,主要为非机动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驶入机动车道、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等行为。
电动自行车有后座 不意味着可以随便载人
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在白云区黄石东路与广云路交叉路口的“五选一”摩电劝阻点看到,正值上班高峰期,路面车流量大,红绿灯路口许多电动自行车在等待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规载人,有的甚至搭载两人,相当一部分骑行者并不了解电动自行车载人的相关规定。“电单车有后座,不是可以载人的吗?”一名搭载了成人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被民警拦截下来后表示不解。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民警对该名骑行者进行警告教育,提醒其不要违规载人。
南沙增城警方严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昨日,南沙交警在辖内重点路段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在东涌镇吉祥路路口,执行民警在现场查处非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32宗。另外,南沙交警在这一位置查处机动车违停、不礼让斑马线、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20宗。
在增城,昨日警方组织交警、刑警、巡特警、派出所等多警种警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在开园路、新塘大道、风光路、新城大道、派潭大道、新新大道、经三路、夏街大道等重点路段,增城警方设置交通整治点,严查驾驶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酒后驾驶机动车、飙车炸街非法改装、超员超载驾驶及校车安全等。
增城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增城警方今年将持续在辖区开展“夜鹰2023”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无牌无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广州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卢梦谦)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3026号建议(《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车执法管理的有关建议》)中了解到,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322万辆,已经远远超出了广州市现有道路通行、停放资源承载能力,也对城市正常交通秩序和管理等产生了极大冲击,现阶段暂无道路、停放资源可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广州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称,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于2017年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均明确禁止或不鼓励发展该业态。
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在答复中提到,针对前期部分经营企业在穗投放经营未登记上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市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开展了联合整治。从道路交通安全、市容市貌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着手,对经营企业的投放、骑行、停放、充电、仓储等全链条各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和整治。
下一步,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同时,研究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明确相关管理要求,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