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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公布

7月1日起施行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朝露)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应当包含的内容进行规定与说明。《办法》提出,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笔试。《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

  《办法》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或者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限制性条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招聘组织单位不得组织面向特定人群的招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此外,《办法》提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制定招聘方案,且招聘方案应当包括事业单位名称及岗位空缺情况、招聘岗位职责、类别、等级、数量、条件等内容。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时,应对招聘岗位职责、类别、等级、数量、条件及待遇等进行说明。

  在报名与考试环节,《办法》规定,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一般采取网络方式接受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当在招聘方案中说明理由,并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不得低于40%。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低于总分数60%的,应当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核查

  《办法》对笔试与面试成绩公布也进行了规范与说明。《办法》提出,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将笔试成绩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并对核查范围和答复时间进行规定。在面试环节,《办法》提出,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应当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面试成绩应当当场公布。

  在公示与聘用环节,《办法》规定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此外,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法》强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此外,《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活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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