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近期,一家超市因售卖“风油精”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该风油精标签上写有“国药准字Z******”,这意味其属于药品,未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商家不能进行销售。监管部门表示,按照法规要求,药品外包装上需印有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境内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Z、S)+年份+四位流水号。印有批准文号“国药准字”的,都属于药品;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分别使用红色和绿色的“OTC”标志。甲类非处方药采用红色OTC标志,乙类非处方药采用绿色OTC标志,没有OTC标志的不一定不是药品,但有OTC标志的一定是药品。
不仅仅是风油精,大家常用的创口贴也分为药品和医疗器械两类。属于药品类的创可贴,例如“云南白药创可贴”,商家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销售。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创可贴,经营时需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还有部分创可贴是非无菌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办理许可和备案。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大众最好选择医院、有资质的药店或者医疗器械零售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线上购买时要重点查看电商商家资质,不要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无法判断资质的渠道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