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陈济棠的儿媳陈伟君女士在广州公证处将市值过亿的财产(含多处房产)通过公证遗嘱方式捐赠国家,身后将交由广州天河区慈善会用于慈善公益,天河区政协、广州公证处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
据了解,这是广州公证行业有史以来,明确赠与国家用于公益、财产数额最大的一份遗嘱公证。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陈钧圣 通讯员何思明
以深深爱国情怀安排身后事
“感谢广州公证处的精心周到安排,让我多年心愿得以顺利实现,而且还免费办理,让我更感温暖。”接过公证书,天河区政协香港顾问委员陈伟君女士激动地说。
同是天河区政协顾问委员、一直跟进该公证事宜的广州公证处公证员、业务部部长魏园园表示,陈伟君女士专程从香港回广州办理遗嘱公证。“这段时间以来,我经常与陈伟君女士联系沟通,深深被陈伟君女士的爱国情怀、大善大爱感动。”
陪同前来公证处的天河区政协联络委主任薛健斌介绍,陈伟君女士是陈济棠的儿媳,其丈夫陈树中是陈济棠的第六个儿子。
20世纪90年代,陈树中、陈伟君分别担任过广东省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陈伟君还曾担任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对外联谊委顾问、政协广州市委员会联络委顾问,目前聘任为天河区政协顾问委员。
“他们夫妻既爱国爱乡,为家乡建设尽心尽力、出钱出力;亦爱港为港,做了许多社会公益,深受尊重。”薛健斌表示,陈树中先生去世后,陈伟君女士仍念念不忘为国家做贡献,随着年事渐高,产生了把自己在国内投资的一些不动产以及其他一些财产在身后捐赠给国家、用于公益慈善的想法。
通过公证明确遗产用于公益慈善
据介绍,陈伟君女士立下公证遗嘱,通过公证明确了受赠人,确保其身后有关财产交给天河区慈善会管理;通过公证明确了遗产用途,确保有关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范围和陈伟君女士个人意愿用于公益慈善,造福社会民生,不会挪作他用;通过公证明确指定广州公证处和天河区政协作为遗嘱执行人,确保有单位监管捐赠财产的有效使用。对这个公证的遗嘱内容,陈伟君女士认为体现了她的心愿。
“天河区林和街有一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黄埔军校燕塘分校旧址,该建筑是天河区唯一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陈济棠曾在此建立广东军事政治学校并任校长。”魏园园部长说,因此陈伟君女士对保护好、利用好这个重点保护单位很关心,特别指定将部分款项用于燕塘分校旧址的修缮、运营、展陈和宣传活动。
“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对于陈伟君女士的大爱善行非常敬佩,不收取此项遗嘱公证任何费用。”广州公证处主任邝志强表示,通过公证服务为广州慈善之城建设添彩,为弘扬爱国精神助力,感到非常有意义、有价值。
公证解决了三个重点问题
1.如何确保将相关财产赠与国家(集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在本遗嘱公证中,明确了有关财产将交由广州市天河区慈善会,确保接得下,管得住。
2.如何确保将相关财产用于公益慈善,造福社会
在本遗嘱公证中,明确了将有关财产用于慈善法所规定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等相关内容。另一方面,根据陈伟君女士本人意愿,特别指定将部分财产用于位于天河区的黄埔军校燕塘分校旧址的修缮、运营、展陈和宣传活动,以及搭建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交流互动平台,促进港澳青少年与广州特别是天河区青少年的互动交流活动等。
3.如何确保相关财产得到有效监管
在本遗嘱公证中,陈伟君女士特别指定广州公证处和天河区政协作为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遗嘱公平公正执行。实践中,遗嘱执行属于重大、复杂民事行为,立遗嘱人为保证自己意愿的实现,排除妨碍减少非法干涉,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让公证处担任遗嘱执行人有四个优势:一是公证处具有公信力,担任遗嘱执行人容易被接纳和认可。二是公证处在办理继承、财产分割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处理继承法律关系和其他相关法律关系方面具有专业性。三是公证处能够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作用,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提供相关公证服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四是公证法规定公证处可以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还赋予了公证处核实权,可以对规定的情形主动进行核实,这些对于担任遗嘱执行人都是十分有利的条件。
“我捐赠的这些房子都是我这十多年来个人投资所得,得益于国家的改革发展,也体现了经济发展成就。将来用作慈善事业,也满足了我回馈社会、报效祖国的心愿。”
“去年,当我得知天河区林和街黄埔军校燕塘分校旧址是天河区唯一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想为保护好、利用好燕塘分校旧址,讲好黄埔军校故事,做点实事,做点贡献。”
——陈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