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现有坐落在广州市芳村区(现荔湾区)山村小涡村178号(广州市房地产证:穗房地证字第0967853号)、芳村小涡村178-3号(穗集地证字第0075598号)房屋,上述房产权属人:周登(已故)。因权属人生前未留下有效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和相关司法案例,该遗产应适用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法定继承人子女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确定继承人:周暖荣、周玉萍、周耀成、周广培(已故)(代为继承人:周彩莲、周彩兰)、周广就(已故)(转继承人:谭少珍、周倩韵、周家俊)主张继承上述房屋并签定补偿协议。如对上述两间房屋的权属或继承存在任何异议,需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拆迁货币补偿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