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定的《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按照经验总结与发展前瞻相结合、政策延续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规定具体制度,为我市高标准打造东部产业经济增长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仁宣
《条例》加大放权赋能力度
高质量打造广州东部先进制造业基地
记者:《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
法工委负责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国家、省和本市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增城开发区)的定位和发展目标,为增城开发区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高地提供法治保障。《条例》分六章,共三十六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理顺增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厘清相关部门职责,建立高效协同的机构职能体系。二是明确开发建设的主体和要求,推进建设布局合理、集约高效、配套完善、支撑有力、绿色发展的开放型高能级开发区。三是明确功能定位,通过产业发展战略、重点发展产业和产业扶持政策等措施,推动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四是优化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政务服务等方面规定,完善增城开发区的发展保障措施。
记者:为更好发挥增城开发区优势,提升竞争力和吸引力,《条例》重点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
法工委负责人:《条例》重点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强化战略牵引作用。明确增城开发区发展战略和基本原则,依托高能级平台加速高端要素聚集,高质量打造广州东部先进制造业基地。二是加大放权赋能力度。授权增城开发区开展先行先试、复制推广制度成果、行使市一级权限等,有效激发国家级开发区辐射带动作用,优化资源整合配置。三是夯实科技创新基础。聚焦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式服务体系,提升高质量发展驱动力和支撑力。四是完善服务保障体系。通过优化人才保障、加大金融支持、促进通关便利、落实税收优惠等,营造“拴心留人”“惠民利企”的优质营商环境,提升增城开发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条例》提高制度刚性、释放三大利好将极大激发市场活力
记者: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方面,《条例》是如何进行制度设计,为增城开发区赋能的?
法工委负责人:为了促进增城开发区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广州高能级平台的规模集聚效应和战略牵引作用,《条例》做了以下制度设计:一是规定加快建设增城开发区与市中心城区、珠江口两岸城市、港澳地区之间的快速交通网络,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园区的有效衔接,推动区域空间“一体化”;二是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增城开发区建设发展重大问题,促进区域合作“常态化”;三是明确增城开发区重点发展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研发设计等现代服务业,与黄埔片区产业融合互补,强调区域竞争“差异化”;四是允许增城开发区依法复制上级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行使本市赋予其他国家级经济功能区的市一级权限,创新对外合作机制,积极对接国际规则,参与国际合作,确保区域政策“一致性”。上述制度设计强化广州与全国的便捷联系,助力广州在大湾区建设中进一步提升核心引擎作用,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带动周边区域加速实现高质量发展。
记者:《条例》实施后将给增城开发区带来哪些利好?
法工委负责人:具体来说有三大利好:一是法治保障坚强有力,管理更加规范。《条例》在对增城开发区工作提出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强化上级指导监督的工作抓手、提高制度刚性的同时,理顺了增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的法治环境将极大提升发展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二是政策导向清晰明确,投资创业更有信心。《条例》明确了基本原则、发展战略、重点发展产业等,促进增城开发区“芯、车、显”产业集群布局,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加速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将吸引更多企业和人才大胆投资、放心发展。三是制度体系加快完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根据《条例》规定,增城开发区将出台25件配套政策措施,包括产业扶持、人才保障、企业培育等,引导产业规模化集聚和转型升级,强化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增城开发区成为投资创业的沃土和居住生活的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