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姜永涛)记者昨日分别从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了解到,上述三局公布了所制定的相关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1亿元收入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增长超10%专精特新企业可举荐特聘人才。获聘后的人才,最高可以获得200万元奖励。
须有意或已全职到中山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周中山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分别就《中山市企业经营管理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中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中山市教育和体育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教体局属于再次征求意见。
记者看到,所有特聘人才均分A、B、C、D四档,其中A档一般应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B档一般应具有省内领先水平,C档一般应具有市内领先水平,D档一般应为优秀青年骨干人才。特聘人才自聘约签订次年起可获得特聘补贴,用于生活、工作、学习等支出。按照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的标准,按4:2: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其中50%为购房补贴、50%为综合补贴,由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所有特聘人才均须有意或者已经在中山工作,中山市工信局表述最为详尽:在中山工作,与中山市相关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依法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并签订意向书的市外引进人才。
企业可举荐特聘人才
记者了解到,各系统均会按照相关指标对特聘人才进行打分,相关指标体系届时会予以公布。去年关注中山市特聘人才工作的市民刘先生表示,希望今年的指标更为贴近实际,“我去年想填报某个领域的特聘人才表格,表格里面有项必填项为‘技工等级’,我从事的工作从来没有此项指标,没办法填写。”刘先生认为,中山市引进特聘人才应该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更加重视工作实绩,在一些领域不能过多倚重论文、课题等指标,“可以着重看已经在中山做出的贡献,或者引进后会对中山做出什么贡献。”
记者留意到,中山市工信局还设了企业举荐人才的通道,有资格举荐的企业,分为三类。一是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二是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0%(含)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市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三是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0%(含)以上,实施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并已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申报人须为首席信息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