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冯嘉敏)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政府官网获悉,为加强窨井盖的管理,保障行人和行车安全,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完好,《佛山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窨井盖的统筹管理、部门职责、资金保障、规划要求、处置期限、盗窃破坏窨井盖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意见稿》要求,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人发现或接到窨井盖发生丢失、损毁、塌陷、沉降、移位、松动等安全问题通知或反映后,应当在两小时内到达现场及采取临时警示防护措施,更换、补装窨井盖的,应当在六小时内完成。本次《意见稿》由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起草,其中所称的窨井盖,是指在道路、公共广场、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等范围内设置的供水、排污、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公安、交通、照明设施等各类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工作井的井座及井盖。
建立窨井盖巡查、维护管理制度
在规划要求方面,《意见稿》要求,窨井盖的规划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尽量设置在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内不易被车辆碾压的位置。
在建设标准方面,《意见稿》要求窨井盖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应当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符合以下要求:窨井盖应符合产品标准和交通荷载标准,并与地面保持平顺;机动车道上宜采用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窨井盖与其基座的连接应紧密、稳固,具有防沉降、防盗窃、防位移、防响动、防滑、易开启等功能;深度超过1.5米的检查井、工作井应当安装防坠落设施。井盖和井座应当标明类别、功能,井座还应当标明维护管理责任人名称、报修电话、编号。
此外,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开展窨井盖的巡查、养护、维修、改造、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建立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二十四小时窨井盖报修专线电话。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废旧、破损的窨井盖统一回收处理,对废弃的窨井盖及时采取填埋等措施处置;发现所属管理区域内其他维护管理责任人负责的窨井盖缺损的,立即告知有关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