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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新规出台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徐雯雯、申卉)昨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广州市鼓励支持个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指引》。根据指引,补贴对象为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广州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以发票日期为准),并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以下补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在10万元(含)至15万元,补贴10000元/台;车辆价格在15万元(含)至20万元,补贴8000元/台;车辆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台。

  具体车辆要求为:(一)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等的新能源汽车。(二)在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申领信息系统登记,并接入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大数据监测平台。(三)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车辆在能效、低碳、智驾、智控、动力、能耗等领域符合相关条件,并实现规模化推广应用。

  具体办理流程为:(一)经销商收集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车辆销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活期账户储蓄卡或存折、车辆信息编号等个人消费者申请材料,上传至市道路事务中心指定系统并送车辆生产企业核实;(二)车辆生产企业核实相关申请材料后送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车辆信息材料;(三)经审核后的申请材料送市道路事务中心核查,经核查无误后,发放补贴资金至个人消费者。

  此外,申请材料应在2024年1月31日(含)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领综合性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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