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叶作林 通讯员粤公宣)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为持续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和省政府有关户政业务跨省通办的统一部署安排,广东省公安厅在开通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的基础上,今年初在中山、佛山两市试点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服务。经过试点完善,该项服务定于今年3月31日在全省上线。届时,全省居民(含省外户籍人员)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户政窗口就近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在广东异地居住就读的中小学生将是最大受惠对象。
据介绍,在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受理条件包括: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带申领人到窗口办理,提交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居住信息、监护关系材料(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如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则无需提供)。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到窗口办理,提交居民户口簿、居住信息、相片回执等材料。警方提醒,居住信息可提前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进行填报,如办理邮寄服务的,也可在“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填报“寄递地址”,无需窗口现场填表。
据了解,今年初,中山市作为全省试点城市,成功办理了一批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如万先生一家人在中山市三角镇生活居住多年,其小孩因疫情等原因一直无法回户口所在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最近因升学需要办理各类手续,没有居民身份证让万先生愁眉不展。试点推进时,中山市公安机关掌握该情况后随即联系万先生,告知小孩可在居住地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万先生带着孩子到公安户政窗口成功办理了居民身份证,解决燃眉之急。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来全省共有517万多群众享受了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为群众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路程成本。全省公安机关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发力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政策举措,主动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切实以“小服务”体现“大民生”,让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深化改革惠民有更多获得感。
受理条件
未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带申领人到窗口办理,提交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居住信息、监护关系材料(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如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则无需提供)。
年满16周岁
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到窗口办理,提交居民户口簿、居住信息、相片回执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