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记者从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把好农村食品“进村入户”安全关口,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培育了一批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引导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完善经营行为,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中山市已培育23家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
按照《中山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标准及评价表》的要求,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应确保进货渠道正规、稳定,保证所售食品来源清晰可溯,具有完备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经营行为、经营场所及设备应符合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规定。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对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营造良好规范的农村食品经营环境有积极促进作用,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