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2月22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名单包括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
省卫健委表示,这是为了深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更好服务全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港澳药械通”系列工作要求,释放更多政策红利,经征求省药监局意见,省卫健委审核研究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实施“港澳药械通”的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名单附后)。
何为“港澳药械通”?省卫健委解释,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简称“港澳药械通”。
2021年8月,“港澳药械通”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正式扩展实施,首批有5家内地指定医疗机构,包括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广州现代医院、广州和睦家医院、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和中山陈星海医院。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港澳药械通”政策落地以来,截至2023年2月12日,累计获得批准急需进口药品23个(共46个批次),医疗器械13个(共15个批次),共惠及1789人次。
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 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
广东祈福医院
广州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
深圳禾正医院
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
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院区)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
东莞松山湖东华医院
东莞光明眼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