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王璠、邱礼宏、陈玉敏
昨日起,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新政实施首日,在广州南沙举行的首发仪式上,广州市6名科研类人才饮得“头啖汤”。
有了人才签注后,“可以说走就走、及时交流”
昨日下午3时许,在广州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南沙分中心,来自中山大学南沙研究院、广州先进技术研究所等单位的6名科研类人才首批获发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新政策出来以后,我感觉很及时和便利。拿到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后,我马上就要过去开展人才团队的接洽工作。”中山大学南沙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湘东表示,该政策将有力促进湾区人才、技术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动,更好满足湾区内人才之间交流交往的新需求新期待。
“参加学术会议的话,我们其实会更喜欢能够面对面沟通,因为很多想法是碰出来的。”广州先进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姬婧说,“之前去港澳地区用的是旅游签注,现在有了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更方便了,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们不用花过多的时间去做行程上的规划,可以说走就走、及时交流。”
据悉,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等交流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
持证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根据该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包括: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科研人才,即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文教人才,即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卫健人才,即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其他人才,即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上述6类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其中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持证人在签注有效期内可多次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黄月玲介绍,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惠及人才种类多,受众面广,签注有效期长且可多次往来港澳,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决策部署,服务促进高水平开放,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深化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的出入境政策创新举措。下一步,广州市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等交流活动,促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