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近日,广州交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非法改装、“炸街”噪音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连续查处非法改装大功率摩托车辆窝点。
每家非法改装窝点
将面临2万元以上罚款
改装排气管、刹车灯改爆闪灯……非法改装、“炸街”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干扰居民工作休息。针对这些违法行为,广州交警广泛搜集情报信息,深入研判分析飙车“炸街”高发路段、时段,在落实常态化整治的基础上,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精准打击。
“我们根据群众举报和数据研判,掌握一条涉嫌非法改装车辆的重要线索:部分非法改装排气管的大功率摩托车改装点位于番禺区。”广州交警“数字交警”专班介绍,专班民警通过深挖源头,初步锁定了位于番禺区禺山大道西一带的摩托车维修店。
2月2日下午,“数字交警”专班会同番禺交警大队、沙头派出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番禺区交通运输局、番禺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番禺区禺山大道西一带的5家涉嫌非法改装窝点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非法改装车辆12辆,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1宗(已扣留车辆)。
目前,广州交警对12辆非法改装车辆均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待鉴定号牌真伪后再进一步处理。5家涉嫌非法改装的维修店法人代表已被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带回作进一步处理,维修门店将被处以停业整改的处罚。
据悉,由于涉嫌擅自改装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违反安全生产等违法行为,每家非法改装窝点将面临2万元以上的罚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各位车主朋友们自觉守法出行,严禁非法改装车辆,拒绝飙车‘炸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广州交警表示,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改装车辆实行常态化监管;并联合各职能部门不断挖掘线索、打击非法改装窝点,形成源头预防、常态监管、末端打击的闭环管理模式,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城市道路出行环境。
知多D: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