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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区级版权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印发实施

“海珠版权十条”发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岚 通讯员海宣)2023年1月1日,《广东省版权条例》正式施行。随着各地对版权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海珠区先行先试,已率先于2022年10月19日印发实施了《广州市海珠区促进版权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被称为“海珠版权十条”,围绕促进版权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目标,通过十个条款明确了强化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保障措施,成为全国首个区级版权产业专项扶持政策。

  《措施》明确对版权企业(园区)、优秀产业人才、著作权登记、版权示范创建、版权组织和服务机构、重大活动等进行扶持,可谓是为版权核心产业“量身定做”。

  《措施》重点突出对新落户版权企业进行奖励,引导版权类园区(楼宇)吸引优质版权企业进驻、培育中小版权企业发展壮大,对满足条件的存量版权企业也给予一定奖励。而且专门为优秀人才提供了资金、政策、荣誉等一揽子激励措施,旨在以数字经济为重点,吸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版权领域重点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落户海珠。

  《措施》对辖区新获评全国、省级、市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的,对获得国家、省版权主管部门颁发、授予的优秀版权作品(国家级重点版权项目)荣誉的组织或个人,或者授予版权荣誉称号的组织,按照等级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对具有海珠区户籍或在海珠区注册登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作品,按照不同作品类别分别给予相应登记资助。

  《措施》支持在海珠区注册登记的组织团体为繁荣发展海珠数字文化、动漫影视、书画艺术、音乐戏剧、非遗文化等版权产业、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服务。支持企业、园区和社会组织建立版权服务工作站,向社会提供版权服务。对在海珠区内举办高水平、高层次的版权领域博览交易会、高峰论坛、创新大赛、版权研讨、社会公益等活动实施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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