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陈康秀、刘新卫)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包括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以及交通运输、金融借贷等重点领域、行业的黑恶势力犯罪。
这些案件反映了今年以来,广东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
据悉,今年1~11月,全省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83件988人。
典型案例
破坏生态环境
黄俊棋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9年起,黄俊棋伙同其兄黄俊雄,纠集邓东欧、毛厚志、杨亚贵等非法势力,在茂名化州市逐步形成了以黄俊棋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拉拢腐蚀当地个别公职人员,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和扩大组织势力,强迫村民签订租赁协议,强占村集体、村民土地,非法控制当地粘土矿开采销售,大肆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行为,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重大流失,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该组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63起,社会影响恶劣,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黄俊棋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并处相应财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