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最新指引:对于《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高、低风险区内零售药店分别采取暂停销售、登记报告的差异化防控措施,其余区域的药店销售《目录》药品无须登记报告。据悉,该《目录》药品涵盖退热类、止咳类、抗病毒、抗菌类等药品品种,包括中成药20种、化学药17种,阿咖酚散、布洛芬、克感利咽口服液等退热止咳药以及感冒灵、连花清瘟等抗病毒药物都包含在内。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优化制定了《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广东省疫情风险区域保障群众用药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两个《指引》对风险区域进行了调整,统一使用高风险区域和低风险区域的规范描述。其中,高风险区域内零售药店应当暂停销售《目录》药品,低风险区域内零售药店应当及时、全面、准确做好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并指引购买《目录》药品人员开展核酸检测,高、低风险区域以外的零售药店销售《目录》药品不需要登记报告。
此外,中康瓴西数据显示,2022年10月普通感冒类产品在药店实现多指标单月上涨,其中包括单月店均销售额、单月店均订单量、平均客单价、平均品单价、平均客品次,这意味着在销售额、客单价、客流人数、单客购买品数均有上升。据悉,“平均客品次”指标上涨表明关联销售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