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钧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下称新《噪声法》)自今年6月5日起实施,今年10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依法查处全市首宗工业噪声超标案,对涉事企业罚款两万元,并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7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依法对天河区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对其外排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经监测,该企业西边界外一米噪声为66dB(A),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排放限值,存在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环境违法行为。10月,针对该企业工业噪声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根据新《噪声法》的规定立案查处,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减少噪声污染。日前,该企业已落实整改。
据了解,新《噪声法》重新定义了工业噪声,将原来的“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修改为“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工业噪声的范围从固定的工业生产设备产生的声音扩展到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对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只经厂房简易屏蔽后排入外环境,导致噪声排放超标。
新《噪声法》实施以来,广州市天河区邀请法律顾问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开展专题培训,印发实施《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六方面21条措施,强化源头防控,全面加强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四大类噪声监管及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及时有效处理工业类噪声投诉件37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