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程诚)前天,记者从厚街镇经发局获悉,新的《东莞市政策性农(居)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出台。由东莞市镇两级财政全额承担,农(居)民自愿参保,一旦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就可以获得对应的保险赔偿,每户每年保险金额20万元。
《实施方案》明确,投保人是镇人民政府,被保险人是辖区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常住农(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居民。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和室内财产。被保险人一户在东莞市有多处农村房屋(商品住房除外),多处房屋可共享同一保额保障,多处房屋总保险金额以每户保险金额为限。
据厚街镇经发局工作人员介绍,此项保障,是政府为服务三农,创新政府防灾减灾救灾模式,促进乡村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的一项惠民举措。
目前,这项工作已按新方案续保成功,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作为保险人,东莞市镇两级财政已共同出资227512元保费,为全镇28439间农房进行续保,保险期间从2022年11月4日零时至2023年11月3日二十四时止。
据悉,投保后,每户每年可获20万元的保险金额,具体包括: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房屋损失10万元;室内财产损失4万元;因盗抢导致的室内财产损失4万元;按照房屋倒塌或损毁核定赔偿金额的4%计算给予受灾农(居)民清理残骸费用,最高赔付1万元;对房屋达到Ⅱ级和Ⅲ级倒塌或损毁的农(居)民,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临时租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