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就《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询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两届的,应在区域内进行交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已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九年以上,原则上要在区域内进行交流轮岗。(10月28日《广州日报》客户端)
教师轮岗不是新鲜事物,包括广州在内的不少城市早在多年前就开始试行。2015年广州就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对区域流动、年限、不纳入交流轮岗范围、保障待遇以及与交流轮岗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2018年到2020年,广州各区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超过1万人,基本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
可以说,此次广州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对2015年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延续。但从全国层面上来看,以前小范围试点的教师轮岗已按下了快进键。去年,深圳、上海等多地发布教师轮岗新政,开始大规模推行轮岗制,今年9月,北京各区全面推进教师轮岗。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可事实上,重点学校、示范学校长期以来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择校热也引发了教育焦虑,导致过度补课、学位房热等现象,加重了家长和学生的负担。“双减”政策实施,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下一剂猛药。在此大背景下,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已不仅是地方的试行探索,而是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举措,具备了制度执行的刚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4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都提出要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这些都必须加快落实完善,执行到位。
校长教师轮岗的顺利推行和落地见效,必须软硬结合。“硬”是制度化、全员化,有硬指标、硬规定。“软”则是要结合地方特点、问题导向、需求至上,灵活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才能见实效。比如,教师交流轮岗必然会带来上班距离、自身发展等现实问题。如果强制轮岗,可能效果并不佳。教师校长轮岗必须是双赢的。既要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让学生和家长受益,也要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与进步。在广州的征求意见稿中,完善了相应的激励机制。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三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参与从城区学校流向农村和乡镇学校刚性流动的人员实行考核,在规定比例内优先考虑给予“优秀”。这些都是通过“软”性指标,助力激发教师积极参与的动力。
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软”“硬”兼施,加快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