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 通讯员黎娟)日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前三季度环境执法与执法服务企业情况,解读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7962人次,检查企业17634家次,立案处罚839宗,罚没金额7753.06万元。此外,今年前三季度佛山全市共对190家公开道歉、积极整改并承诺守法的企业实施减轻处罚,减轻的罚款金额合计约1279万元。
严打恶意违法偷排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一支队队长刘梦琦表示,今年,佛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提升执法效能,落实执法责任,突出帮扶指导,深化闭环联动,解决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检查企业次数同比下降21.27%,但现场检查问题发现率提升至35.5%,反映了环境执法效能有较大的提升。”刘梦琦说。
据统计,今年以来佛山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传统手续类的案件占比已从早年的80%以上下降至37.5%;查处废水废气超标、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等案件占比超过54%;同时查处伪造篡改数据、弄虚作假等新型环境违法案件占比也逐年提升。“数据显示,佛山环境执法更加关注企业污染治理效果,突出了严打恶意违法偷排等行为,彰显了执法的精准性和威慑力。”刘梦琦说。
企业积极整改可从轻处罚
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佛山市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则》《佛山市生态环境“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案件办理程序》等政策文件已经出台,明确了“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程序,以及公开道歉制度适用情形、减轻的标准、申请的程序和要求。
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对190家公开道歉、积极整改并承诺守法的企业实施减轻处罚,减轻的罚款金额合计约1279万元。
刘梦琦表示,从前三季度的案件来看,道歉从轻处罚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一是减轻罚款的比例高,企业的整改积极性较高;二是通过整改能减轻罚款,对企业也是一项利好,对打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和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加强现场检查考评
今年以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结合企业的污染排放、管理水平和守法情况,制定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检查,切实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刘梦琦表示,接下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自动监控、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企业自主验收等重点工作的现场抽查力度,综合运用现有的监管信息,持续开展精准执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督促企业规范管理。同时,加强对各分局执法情况的现场检查考评,完善制度,有效落实执法责任制考核,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高质量、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