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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路穗行”为共建美丽湾区书写检察方案

检察官取水采样送环境公益诉讼联合检测实验室检测。

  2017年9月11日,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

  就在会议开幕两个多月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

  作为全国最早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检察机关,2015年7月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799件、立案525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379件、提起诉讼227件、支持起诉15件。其中36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从试点“先行者”到全面开展“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凸显。

  文、图/李斌、穗检宣

  守护“南肾”擦亮广州生态名片

  “唯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海珠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位于广州城市新中轴南端,总占地达1100公顷,是广州市城区重要的生态隔离带,被誉为广州“南肾”,与“北肺”白云山一起构成了广州主城区的两大生态屏障。

  为保护这块不可多得的城央湿地,2022年6月,以湿地保护法实施为契机,海珠区检察院与该区湿地办在湿地公园联合挂牌成立了全省首个国家湿地检察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围绕生态文明、湿地保护等主题开展“沉浸式”立体化普法,营造自律生产生活、保护城市绿心良好氛围。

  早在2020年8月,海珠区检察院便与海珠湿地办建立了“双员互聘”机制,在聘请湿地办业务骨干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同时,受邀安排员额检察官兼任海珠湿地生态监督员,定期调查监督湿地环境保护情况。

  自建立“双员互聘”机制以来,海珠区检察院共受理直接侵害或危害湿地环境公益诉讼线索30余件,立案15件,均在诉前完成整改,为湿地建立了环境保护“篱笆”,确保海珠湖不改“旧时波”。

  碧水需要保护,青山亦当如是。

  在黄埔区天鹿湖森林公园有一个补种复绿基地,是全省首个以“守护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检察公益诉讼教育基地。该基地是黄埔区检察院以广州市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为契机,联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的协助下成功建成的。

  该基地不仅是违法人员完成补种复绿任务的一个特定场所,更是一个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教育的地方。该基地首期建成占地60亩,现已扩充至80亩。截至2022年9月,已有13名违法行为人、违法单位补种价值146.25万元的苗木,为广州的青山增添一抹绿色。

  “广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环保利器’,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亮剑,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居民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广州。”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表示。

  在城市治理中留下检察守护印记

  永庆坊位于广州最美骑楼街——荔湾区恩宁路,是极具广州历史人文底蕴的西关标志性街区,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无不散发着岭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然而,曾经的永庆坊虽身居闹市,却是广州市危旧房最集中的区域之一,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对此,荔湾区检察院在永庆坊成立了专门的检察官工作室,定期安排检察官深入大小街巷,走访当地群众和文物保护责任人,多形式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多维度听取意见建议,开拓了“公益有你,公益为你”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局面。

  如今,经过微改造重获新生的永庆坊,不仅成了游客心中排名前列的“网红”打卡点,还落成了广州首个非遗街区,上榜首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成为广州展示岭南传统文化、老城市新活力的重要窗口。

  无独有偶,南沙大角山炮台属于虎门海防炮台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市“家门口的红色学堂”名录上文物,也是当今世界上少有的具有百年历史的海防要塞。

  近年来,南沙虎门炮台群存在一些游客不文明现象。对此,广州市检察院和南沙区检察院联合启动一体化办案、双平台指挥同步联动摸查,邀请相关行政机关代表、文物保护领域和行政法领域专家学者、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代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变“多头治理”为“多方合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

  最终,广州市首个海防教育基地在南沙大角山炮台落成。“老炮台”成为传承海防精神的新阵地、推动海防爱国主义教育的新平台。

  “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待,广州市检察机关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力度,深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张健说。

  广州市检察机关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聘请文广旅等相关行政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城市治理中留下检察守护印记。

  用心用情守护群众

  从“舌尖上”到“脚底下”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近年来,广州市检察机关以食用农产品、超市食品、网络餐饮、校园餐饮等为监督重点,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校园安心餐饮”“凉茶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完善监管机制,打击侵权行为。

  据介绍,黄埔区检察院在办理顺某客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食品公益诉讼一案中,发现涉案猪手粒含瘦肉精,会对人体造成损害;荔湾区检察院办理李某聪、余某锋利用网络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保健品一案时,发现涉案减肥产品含有法律禁止添加入食品的化学成分,长期食用会严重损害人体健康。

  在办理上述两案中,检察机关严格实行刑、行、民“三责同追”,在追究相关行为主体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加强监管与治理。上述案件分别获评全国“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典型案例、全省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另一方面,为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广州市检察机关聚焦全市窨井盖安全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部署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单位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在广州市花都区,针对群众反映投诉的井盖设施缺失、破损、松动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区检察院专门成立办案组,及时开展井盖设施安全隐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第一时间联合部署井盖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在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建立了“问题井盖2小时抢修制度”。

  不仅如此,广州市检察机关实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通过媒体平台发布线索征集令,广泛收集调取线索,重点关注人流密集地区或主干道、重点区域的相关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健全机制综合施策促进源头治理

  护航美丽湾区建设,广州市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

  《南沙方案》印发后,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社会回应功能,为建立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贡献检察力量,广州市检察院决定自2022年8月开展为期三年的重点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并将其定名为“穗心”工程。

  其中,“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专项活动是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诉源治理活动。“我们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从源头上助推生态修复和诉源治理,促进‘齐抓共管’。”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晖介绍。

  7月13日,广州市检察院、市河长办、市林长办共同举行“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并在仪式上为特邀河长助理、特邀林长助理和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

  “这次联签两个协作机制,打造‘河湖、林长+检察长’的协作新模式,是广州市检察机关推动构建广州河湖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格局、服务保障美丽湾区建设的有力举措。”曾晖介绍说。

  为落实《南沙方案》中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相关工作,广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与深圳、珠海检察机关联签的《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南沙、前海、横琴三地自贸区检察机关在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依托与深圳、佛山、东莞检察机关建立的“保护珠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联盟”,合作开展珠江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科技赋能意识,充分发挥“外脑”“智库”作用,用足用好公益诉讼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环境公益诉讼联合检测实验室及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为保护大湾区生态环境资源书写检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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