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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释放价格补贴兜底效能

  10月10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民政局等6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广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对价格补贴对象、启动条件等进行了修订。(10月11日《广州日报》)

  物价上涨对群众的影响不尽相同,困难群众的感受更为深刻一些,价格临时补贴就是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影响的一项民生兜底政策。2011年,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建立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在2014年、2016年、2021年三次对机制进行修改完善。广州在2010年底建立了该机制,分别于2012年、2014年和2017年先后三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从相关内容来看,广州本次修订,呈现两个“亮点”:一是扩大了保障范围,除了原有的保障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孤儿、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无固定工资或离、退休金收入的“五老”等人群新增纳入;二是完善了启动条件,新增了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比如重大节日期间,可视情况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两个“亮点”归纳起来就是“提标扩围”:适当加大广度与力度,适时提高覆盖面与受惠率。

  “智者之举事必因时。”物价在不断变动中,价格临时补贴亦当与之保持同频,充分发挥“临时”之功效。在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荫凯表示,今年全年3%左右的CPI预期调控目标可以实现,但受输入性通胀压力和猪肉价格季节性上涨等因素影响,叠加去年同期低基数效应,今年后几个月到明年一季度国内物价水平可能比前几个月略高。

  此等情形之下,地方条件允许的话,价格临时补贴也可以考虑“临时变动”,实施阶段性降低启动条件。比如,在某一时间段内,将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进行阶段性下调,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力度。已经适当降低的地方,亦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阶段性进一步降低启动条件。

  从价格临时补贴说开去,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办法还可以更多一些、力度还可以再大一点。今年6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需求、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及疫情的影响,因地制宜,对困难群众分类发放一次性补贴。一些地方已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总之,就是要千方百计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连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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