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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扩大学制技师培养试点范围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见习记者王宇)10月11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官网获悉,《关于进一步扩大学制技师培养试点的通知》(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广东拟进一步扩大学制技师培养试点,学制技师试点院校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技师学院,技师学院均可申报学制技师培养试点。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学制技师试点院校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技师学院,技师学院均可申报学制技师培养试点。试点专业采用目录清单制,先在高技能人才需求大、战略性产业支撑强的专业试行,结合实际逐步扩展试点专业目录清单。专业目录清单在每年申报通知中予以公布,各技师学院须按公布的试点专业进行申报,评审通过后开展试点工作。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各试点院校要严格规范学制技师学习年限。初中毕业生报读学制技师,学习期限不少于6年;高中、中技、中职毕业生报读学制技师,学习期限不少于4年;高技、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读学制技师,学习期限不少于2年。

  同时,探索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报读相关专业学制技师的培养模式,鼓励采取“学分制+工学交替+校企双师”培养模式完成人才培养目标。

  在遴选合作行业企业方面,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各试点院校要结合区域产业经济发展需要,选择与本校专业群发展相一致、具有一定数量对应技师岗位的行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学制技师。重点选择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综合实力强、社会贡献大、发展前景好、质量效益高、全面示范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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