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暨《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3年8月底前,全省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粤消宣
据统计,2021年,广东省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超1500起。今年以来,广东已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455起,电动车火灾呈逐年攀升趋势。
首次明确电动自行车监管链条
如何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首次明确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形成有效监管合力。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从2022年8月8日持续至2023年8月底。
《方案》提出了“三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在推进综合治理方面,《方案》要求,2023年8月底前,全省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院(园)区内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发挥示范效应。
同时,由乡镇、街道牵头,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投放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约6成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已建充电设施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约有60%的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建设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已建成充电端口超过22万个。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实施《2022年广东省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阻挠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定进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以及未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查处。
全省高层建筑超10万栋 正推行消防“楼长”制度
广东现有高层建筑约10.2万栋,其中超高层建筑2474栋、高层公共建筑10041栋、老旧商住混合体1714栋、老旧高层住宅3381栋,目前消防部门已排查风险隐患2290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3家。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即日起至2023年5月底,广东将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四类整治对象,以及需要整治的共性突出风险和个性化突出风险。
据介绍,安全疏散被占用堵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不熟悉、部分高层建筑业主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群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充电等为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原因。
广东目前正在推行高层建筑消防“楼长”制度,确定管理人,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消除管理盲区;建立健全“一楼一档”制度,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指引各地通过“粤商通”平台进行自查自改报备等措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
登记合标电动自行车600多万辆
目前,全省除珠海市外都已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共登记合标电动自行车600多万辆,为500多万辆非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了临时牌证。
广东省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数据信息已上传至“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接下来,公安机关将按省政数局的部署要求开放相应数据权限,为电动自行车管理科技赋能。
强化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
近年来,将电动自行车连续纳入年度省级重点监督产品目录。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案件307宗,涉案货值102.48万元,罚没金额231.44万元。
正在草拟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将强化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内容写进建议稿,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