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获悉,为充实东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东莞市教育局拟长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被聘用者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保障。其中,纳入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的教育领域人才可享受最高400万元的购房补贴。
引进对象须承诺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东莞市教育局拟长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两类: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相应学科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
短缺专业人才是指东莞市教育系统急需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本科以上人才,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基础教育类学科岗位应具有相应学科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职业教育类学科应具有相应学科(含高中、中职、高校、技工学校、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特殊教育类岗位应具有特殊教育或相应学科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根据要求,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引进博士研究生和职业教育类专业课教师可不要求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但引进对象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保障
据悉,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属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保障。同时,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百名博士专业人才计划、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提升暂行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相应待遇。
特色人才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纳入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的教育领域人才可享受相关补贴: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劳动模范最高可享受400万元的购房补贴,生活补助标准为25万元/年;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省劳动模范最高享受200万元购房补贴,生活补助标准为20万元/年。
博士专业人才按照东莞市委组织部《东莞市百名博士专业人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执行。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引进的35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和生活津贴30万元,分5年发放。
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按照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提升暂行实施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