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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识别防范“消费刺客”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粤消宣)标价不清晰、计价不透明、事先不告知……面对“消费刺客”的各种套路,广大消费者该如何防范?昨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识别防范“消费刺客”。

  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仔细看清问清价格等信息。“消费刺客”最常用的招数包括价格标识不明显,不同价位商品混放,价签与商品不对应,模糊、混淆计价单位,事前隐瞒关键信息等,这些行为的目的是混淆消费者视线,让消费者因无法准确掌握信息,而购买价格远超价值的商品或服务,实现商家利润最大化。对此,广大消费者不要单凭外包装预判商品价格,消费前一定要看清价格标签,特别要留意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对于没有明码标价的商家,则要谨慎选择。

  “不要轻易拿不认识的商品”,这是不少消费者被“刺”过后的心声。省消委会指出,当前不少所谓“网红”商品,往往在宣传营销上投入高额费用,通过精美包装、概念炒作、标新立异、联名造势等手段制造消费噱头,千方百计地让消费者为高价买单,然而其品质却与价格相去甚远。对此,广大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态度,在追求个性、时尚的同时,更多关注商品和服务本身,以质量、品质和实用为先,不能错误认为高价代表高端。

  法律赋予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在购买商品过程中,若消费者在付款时发现遭遇“消费刺客”,则应该大胆说“不”,行使正当的法律权利,切不能为了面子而自认倒霉;在付款后,若察觉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同样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而在服务消费领域,“消费刺客”往往是在商家提供服务后才出现,此时消费者应大胆提出质疑,仔细向商家询问价格构成,若发现商家存在隐瞒价格、误导消费甚至价格欺诈等行为,应当据理力争或在事后及时投诉维权。

  省消委会表示,如广大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没有明码标价、售价与标签不符,或者经营者有涉嫌价格欺诈等行为,应保留好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当地12345等渠道依法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在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借助行政部门、消费者组织等部门的力量,督促商家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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