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耿旭静、董业衡 通讯员覃露、翁奕华、陈斐曈)近日,南沙区财税部门联合起草编制了《2022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22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明年起,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将可以按照最新规定办理享受2022年度广州市南沙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2022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适用于享受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港澳居民,指南包括了办理时间、适用对象、办理所需资料、办理程序、咨询渠道等内容。
不久前出台的《南沙方案》明确了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其个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包括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记者看到,为了以更大范围的优惠吸引港澳居民到南沙创业就业,《2022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中,适用对象为在南沙区工作、取得来源于南沙所得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