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穗巡宣)日前,记者从广州市委巡察办获悉,截至8月22日,广州市、区两级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12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工作。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经市委批准,市委派出1个专项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6个市直单位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同步组织11个区分别派出1个专项巡察组对相应的区直单位,以及乡村振兴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体量大、问题反映较多的镇(街)、村(社、经济联社)开展交叉巡察。
根据要求,专项巡察组将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着力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行主管监督责任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机制运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为广州加快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中勇当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专项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主要受理反映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来信来电来访。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8日。